在疫情防控期间,
博山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三起
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违法案件,
行政拘留两人,行政罚款一人。
年11月份以来,博山区火车站广场某日用品经营部和博山区金晶路某综合门市部,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违规营业,违反了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两处经营者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年11月4日以来,博山区叠羊路某超市,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违规营业,违反了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超市经营者作出罚款行政处罚。警方提示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事关博山区疫情防控大局,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同时,请广大居民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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