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在淄人员7天内未进行核酸检测,并且未显示核酸检测阴性记录人员,扫描“场所码”将进行弹窗提示,即“提醒弹窗”。按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对场所码中被赋予“提醒弹窗”人员实行限制进入部分场所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应用范围

(一)机关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等;

(二)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

(三)各类企业、建设工地等;

(四)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

(五)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

(六)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

(七)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工作要求

(一)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务必按照要求,在“扫码、测温、验码、戴口罩”的基础上,加强对“提醒弹窗”人员的管控,一旦发现,禁止其进入,督促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迅速向主管部门、社区和当地指挥部报告。不服从管理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提醒弹窗”人员的排查管理、信息收集、宣传引导等工作。指挥部督导检查组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上述公共场所的督导检查,对违反本通知的公共场所依法整顿,并对行业主管部门、场所管理人员严肃查处。

(三)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要严格落实场所管理责任,严格限制“提醒弹窗”人员进入管理区域。违反规定,未落实管理责任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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