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淄博市——年度供暖费收取时间及收取标准确定,中心城区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淄博泰和热力有限公司、淄博华星热力有限公司、淄博华力供热有限公司等供热企业均于10月8日——10月31日集中收费。据悉,今年中心城区供暖价格没有变化,居民住宅按(房产证)套内建筑面积22元/㎡的标准收取;办公商铺按(房产证)建筑面积36元/㎡;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按建筑面积20.5元/㎡;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阁楼安装采暖设施且有房产证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阁楼下层住房面积的50%计收供暖费。此外,本年度不供暖需报停用户,需要在10月8日——15日带有效证件(房产证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办理报停手续。各区县缴费时间及居民供暖标准淄川区10月8日—11月15日收费标准:21.6元∕㎡博山区10月10日—11月5日收费标准:21.5元∕㎡周村区周村双悦热力有限公司:10月9日—10月20日收费标准:22元∕㎡临淄区山东中豪能源有限公司:10月8日——11月15日收费标准:21.6元∕㎡桓台县桓台春源热力有限公司:10月8日—11月8日收费标准:23元∕㎡高青县9月17日—10月20日收费标准:22元∕㎡沂源县沂源县源能热电有限公司:10月8日—11月15日收费标准:居民、学校、敬老院21元/㎡,办公、经营35元/㎡经开区10月7日—10月31日收费标准:22元∕㎡(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马玉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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