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杜杨
8月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山东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龚正任山东省总林长,并负责对下一级林长进行绩效评价。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省林业局局长李琥介绍,《实施意见》是省自然资源厅在学习借鉴安徽、江西等省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山东生态资源实际和个别市县的探索实践,参照我省河(湖)长制的做法,征求意见并通过审核后,于7月25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截至目前,山东全省森林面积为.5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7.95%,林木蓄积量1.3亿立方米,建成国家森林城市16个,国家、省级湿地公园数量分别达到66处和处,国家级湿地公园数量居全国第一位。
山东省林业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是一个缺林少绿、林业生态建设相对滞后的省份。森林覆盖率比全国22.96%的平均水平低5个多百分点,在全国排在第23位,不仅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和先进省份,也低于国际公认的保障生态安全基本标准。森林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保护难度大,是全省森林生态的明显短板。森林生态产品短缺等问题依然是制约山东省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全面建立林长制,将进一步夯实责任,全省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必将有力推动全省森林资源数量、质量稳步提升。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太明介绍,现在山东省全省森林覆盖率已从70年前的1.9%提升为17.95%,这个结果来之不易,威胁山东省森林资源安全的问题有很多。其中最大的威胁就是森林火灾,其次是林业有害生物。另外,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人为破坏也严重威胁着森林资源安全。
王太明认为,以上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都与责任缺失有关。《实施意见》出台后,下一步要研究起草工作协调、检查评价等相关制度文件,每一级林长制也都要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
据了解,去年临沂市、日照市、淄博市博山区等部分市、县,已经对林长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今年的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行林长制”。随着《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五级林长制的全面建立,以及相关配套制度陆续出台,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提供了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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