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定职责,既能满足群众“告官能见官”的期盼,又对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司法审判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8月20日,博山区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召开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
博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淑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区十个镇、街道、博山区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博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候念湖,博山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博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张洪涛主持会议。
会议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淄博市行政应诉工作规范的通知》中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具体规定,通报了年至今我区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会议强调,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是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各行政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要担当负责,以上率下,提升应诉能力,解决出庭、出声、出效果问题;要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强化行政机关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行政争议化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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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年博山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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