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
博山发布
关于实行“场所码”推广应用
“红黄牌”警示制度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场所码”预警监测及在流行病学调查溯源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各类主体查验责任,推动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实施“场所码”推广应用“红黄牌”警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各村(社区),商务楼宇、景区、文化体育、建筑工地、宗教场所等各类公共场所,餐饮饭店、市场商超、宾馆酒店、休闲娱乐、乡村民宿等各类经营场所;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红白公事等有组织聚集性活动;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挂牌原则
(一)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由属地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给予“黄牌”警示处理:1.不按要求申请使用“场所码”,未在显眼位置张贴“场所码”的;2.未及时提醒来访人员扫描“场所码”的;3.扫码后未进行查验或发现“场所码”扫码出现红、黄码人员,未严格限制其进入且未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的;4.对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未提供反向扫码服务的;5.其他违反“场所码”应用推广规定行为的。
(二)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属地镇(街道)给予“红牌”警示并停业整顿处理:1.两周内受到两次“黄牌”警示的或“黄牌”警示撤销后一周内再次被黄牌警示的;2.“黄牌”警示后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的;3.因“场所码”落实措施不力,给后续流调等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4.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拒不落实“场所码”推广应用且态度恶劣的;5.其他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1.“红黄牌”警示制度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各镇(街道)、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周组织一次“场所码”应用督导检查,对受到“黄牌”警示的,责令其即刻进行整改;受到“红牌”警示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属地镇(街道)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处理,对存在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经检查认定需出具“红黄牌”的,由属地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红黄牌”警示通知书并通报曝光,如有拒收或不配合整改的,交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3.受到“红黄牌”警示的场所(单位)应在2天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向做出处罚单位提交撤销警示申请以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受理单位在收到撤销“黄牌”“红牌”警示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对警示对象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并通过书面、电子等方式送达撤销通知单,不予撤销的要说明情况,通知单要全程留痕。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红黄牌”警示情况每周五17:00前向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集中报备。
本制度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博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11月11日
11月11日
博山发布
致居家隔离人员的一封信
亲爱的居家隔离朋友们:
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年11月4日,新冠肺炎疫情骤然而至、袭击博山,全区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地开展了一场疫情阻击战。当前,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人民共同努力下,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社会面迅速实现清零,全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正在加快恢复正常。
现阶段,您正处在居家隔离观察期,请务必响应号召、严格居家,其间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独立居室单独居住,与其他家庭成员生活线路不交叉或少交叉。采用非接触式方式传递物品。家庭成员间减少交流,确需交流时佩戴N95口罩。
2.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N95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垃圾桶。接触物品后及时进行消毒。生活废弃物放入垃圾袋,用消毒液内外喷洒后,交由社区工作人员按医疗垃圾处置。
3.每天早、晚两次进行体温测量并主动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如实报告。
4.居家隔离(监测)期间不外出,核酸检测及生活必需品由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要向村(社区)报告,佩戴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瞒报、谎报信息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积极配合隔离是您为疫情防控所作的奉献;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给我们以战胜疫情的底气。我们坚信,我们同心同力、并肩前行,就一定会赢得抗疫斗争的最终胜利!
近日,
周村区疾控中心发布重要提示,
其中,
对入周主动报备做了明确要求,
请全体周村人、来周返周人员
严格按要求执行。
入周主动报备
严格落实入周前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住宿宾馆报备,并按要求分类进行健康管理。
1.非疫情重点地区入返周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5天3检”,其中抵周后要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入周后落实“3不措施”:前3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
2.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来周;确需入返周的,高风险区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区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疫情发生地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已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对该区域来周人员参照中风险区人员管控。
3.外地返周的高风险岗位人员,须严格报备,如脱离工作岗位未满7天,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至脱离工作岗位满7天,并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原标题:《事关疫情防控!博山、周村发布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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