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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4家药店存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等违规行为,依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现对4家药店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理决定,并予以曝光。

一、淄博天和堂景泰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晨光花园药店1、顾客进门未要求测温、扫码;2、处方药销售登记不规范。二、淄博立健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博山机关小区店顾客进门未要求测温、扫码。三、淄博福增堂药品零售店1、店员不佩戴口罩;2、顾客进门未要求出示健康码未测温;3、“四类”药品销售登记不规范。四、淄博久康医药连锁秋泉店1、处方药销售登记不规范;2、“四类”药品上报不及时。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发挥好药店“哨点”作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全区药店务必落实以下四点主体责任:

1、严格执行“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

2、严格执行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制度;

3、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亮健康码”三项基本防控措施;

4、严格落实发热病人“早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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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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