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县(市、区)拟确定名单公示,全省拟确定39个候选县(市、区)为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我市张店区、博山区、沂源县入选。
据了解,为更好地开展试点工作,山东省明确了《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参考标准》,包括思想引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等11个方面97项工作参考标准,同时设定了“负面工作清单项”,建立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
截至目前,淄博市11个区县(含功能区)均已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其中张店区、博山区、沂源县已设立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现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董晴晴通讯员王璇李梓欣)
原标题:《淄博三地上榜!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县(区)拟确定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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