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博山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承志,副主任黄向军、赵新年、李绪苹、夏艳华、孙胜晖出席会议。副区长马辉列席会议。

会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年度博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指出,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专业代表小组会前到各相关单位针对会上报告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有关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在讨论审议中既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意见建议。会议强调,相关部门单位要针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好审议意见,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委会将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监督,跟踪监督。

全媒体记者刘亚林

博山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有关报告表决结果公告

博山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年9月28日在区会务中心召开,会议应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6人。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博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26票,不予通过0票,弃权0票。

《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26票,不予通过0票,弃权0票。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26票,不予通过0票,弃权0票。

《博山区司法局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26票,不予通过0票,弃权0票。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26票,不予通过0票,弃权0票。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年度博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通过26票,不予通过0票,弃权0票。

原标题:《博山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52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