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年4月6日,博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淄博博山某铸造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厂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铸造车间冷却水系统给水泵循环泵3台电机接地串联,违反了GB-第4.2.9条)。检查当日对该厂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采集了相关证据并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罚。经过行政处罚程序,对于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博山区应急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案情链接

接电线不能串联的原因简单可以归结为:防止串联接地线某处断路后部分电器会失去接地保护而带电。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第3.3.5: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应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连接引下线,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及机械强度的要求,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供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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